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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通知
时间:2015-11-05 15:23:08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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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流程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确保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月4日至1月14日。其中全校性通识教育必修课(含需要统一组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日期

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院系

年级

备注

1月4日

9:00-11:00

大学英语

本年级所有修读学生

2015

A、B、CD、E、F类

1月4日

14:00-16:00

大学英语

本年级所有修读学生

2014

B、CD、E、F类

1月4日

16:20-18:20

通识教育选修课

所有修读学生

1月5日

9:00-11:00

大学数学(一)1

化学、地理、计科、经管、工学、数媒

2015

1月5日

9:00-11:00

大学数学(二)1

生科、地理、计科、工学、商学

2015

1月5日

9:00-11:00

大学数学(三)1

历史、数学、计科、经管、商学

2015

1月5日

9:00-11:00

大学数学(四)

教科

2015

1月5日

9:00-11:00

高等数学

工学

2015

1月5日

9:00-11:00

微积分

商学

2015

1月5日

9:00-11:00

大学数学(一)3—概率与数理统计

化学、地理、计科、经管、工学、数媒

2014

1月5日

9:00-11:00

现代教育技术

文学、外语、历史、教科、体育、政教、美术、音乐

2013

1月5日

14:00-16:00

大学计算机基础A

文学、法学、外语、历史、教科、经济、体育、政教、商学、舞蹈、新闻、国际教育

2015

1月5日

14:00-16:00

计算机文化基础

教科、工学、商学、美术

2015

1月5日

14:00-16:00

教育心理学

文学、外语、历史、数学、物理、化学、生科、地理、计科、体育、政教、美术、音乐

2014

1月5日

16:20-18:20

大学语文

教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科、地理、计科、工学、商学、数媒

2015

商学(2014)

1月5日

16:20-18:20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数学、物理、化学、生科、地理、计科、工学、美术、音乐、舞蹈、数媒、服装

2014

1月6日

9:00-11:0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数学、物理、化学、生科、地理、计科、经管、工学、商学、服装

2015

1月6日

9:00-11: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文学、法学、外语、历史、教科、经管、体育、商学、音乐、舞蹈、新闻、数媒、国际教育、服装

2014

1月6日

9:00-11:00

大学物理(一)2

物理、化学、工学

2014

1月6日

9:00-11:00

大学物理(二)

工学

2012

1月6日

14:00-16: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文学、外语、历史、教科、体育、工学、商学、美术、音乐、舞蹈、新闻、数媒、国际教育

2015

1月6日

14:00-16:00

大学数学(一)3—线性代数

化学、地理、计科、经管、工学、数媒

2014

计科(2015)

1月6日

14:00-16:00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

文学、外语、历史、数学、物理、化学、生科、地理、计科、体育、政教、美术、音乐

2013

专业课考试均由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分配的教室(考试教室另行通知)在规定日期内自行安排,且不得随意调整使用未分配教室,以避免考试发生冲突。

二、命题和制卷

1、试卷命制的程序为教学单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方式,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类型登记表》(见附件1)并确定命题教师;命题教师命制试题;试题命制完成后交教研室主任审查;教研室主任审查试卷,并有权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对试题提出调整、修改或增删的意见;教研室主任审查合格并认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题审阅表》(见附件4)后交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审阅;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审阅批准后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考试内容应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要覆盖面广,题量合理,各考试试卷在题型选择上原则上不得少于5种;难度适中,区分度强,一般应为:“三基”部分占50%—60%左右,综合性并有一定难度的占30%—20%左右,要求较高并具有相当难度的占20%—10%左右。

3、试卷格式应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模板》(见附件3)执行,要做到卷面规范、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试卷中各大小试题均要标明分值。试题排版要紧凑,凡有附图的,作图应规范。凡全校公共课程的试题必须在试卷上注明考试形式(开、闭卷)及考试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每份试卷均需附上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负责人签字的《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题审阅表》、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考核方式为论文写作的课程,可将论文题目制作成题单,并附上《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查专用封面》(见附件5)。

4、通识教育必修课均应按教学大纲和讲授内容命题三套(通识教育选修课命题两套),对于已建题库的考试课程由教务处随机抽取试题。专业课试卷的套数由学院自行决定,但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试卷供学生参加正考、补考(缓考)等的正常使用。各套试卷间的内容重复率应低于10%。

5、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含需要统一组织考试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试题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于2015年11月26日前交教务处教行科(狮山校区第二办公区227室),由教务处统一制卷;交试题时同时提交《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题审阅表》(见附件4)。各教学单位还应于2015年11月26日前提交《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类型登记表》(见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试卷印制登记表》(见附件2)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6、专业课试卷的命题、审阅以及制卷等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完成。各学院专业课试卷如果需要和全校性公共必修课一同印制,请于第5条规定的收题日期前将试题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一并交印刷厂。请务必确保试卷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一致。

7、请各学院教学秘书考试前按照规定时间取回已印制试卷,并妥善保管,确保试卷的保密和安全。

三、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各学院必须成立期末课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各环节工作安排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各学院必须对考室进行统一编号,做到隔位安排,单人双座。如教室安排确有困难,可将不同年级课程交叉编排考试座位。

3、每个考场原则上应按照30个考生/2位监考教师的比例进行安排。

4、通识教育选修课考试时,任课教师必须到教室监考,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学生试卷统一收回以便评阅。为了保证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内容的完整性,提前组织考试(包括发论文考试题单)的时间不得早于2015年12月25日

5、各学院应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考试日程安排表》(见附件8)、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名单及巡查安排表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交教务处教行科。

四、考试成绩录入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1月21日下午5:00前完成学生课程成绩网上登录,并将考试的学生成绩册(纸质文本)交教务处注册中心(狮山校区交第二办公区227室龙强老师处,成龙校区交B102室林建老师处)。

其他未尽事宜(包括试卷评阅、考试材料的存档等)均应严格按照《四川师范大学考试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考试管理的指导性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教务处

一五年十一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