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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3月-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2015-03-16 08:24:04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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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153-6月研究生学位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主要工作

备注

31日—310

导师督促学生完成论文修改稿并定稿

责任人:研究生、导师

310日—320

1、导师之间交叉评阅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并召开论文预审会。未组织论文预审会则必须组织论文预答辩。

2、同等学力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3、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备案工作。

责任人:硕士点负责人、导师组、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校学位办

330日前

1、各学院上报通过论文预评审(或预答辩)研究生名单

2、校学位办按文件规定抽取校级盲审名单并公布。

责任人:校学位办、各学院分管领导、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

 

46日前

抽中盲审研究生交论文纸质版定稿2份。论文必须隐去导师和学生姓名。论文装订、格式必须符合学校要求。

交件人:研究生

收件人:研究生教学秘书、校学位办

46430

 

1、寄送论文,评审论文。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匿名评审,由校学位办和各院所分别进行。

2、研究生优秀论文培育基金遴选。具体时间安排:4110日,学生申请。411日—25日,学院组织答辩考评。426日以后,学校审核、公示、发文组织实施。

3组织研二学生开题,并召开开题报告审核会。(41日—430日)

 

责任人:校学位办、各学院分管领导、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导师

51日—30

1、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查。

2、组织论文答辩。

责任人:各硕士点、答辩委员会、教学秘书、研究生、校学位办

61日—15

1、审查学位材料、上报答辩结果。

2、上报通过答辩学生论文定稿电子版到“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审查。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认定。

3、上报校优秀论文评选推荐材料。

责任人:各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教学秘书、校学位办

615日—30

组织召开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授位,打印发放学位证书。

责任人:校学位委员会、校学位办

备注:1、上述时间如为节假日,则向后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