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文件
院委[2014]04号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党政领导和系主任(副系主任)联系学生班级制度(试行)
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院党政领导和系主任(副系主任)在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加强班级“细胞工程”建设,强化班级细胞功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实施党政领导和系主任(副系主任)联系本科学生班级制度。
一、联系形式: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专业背景,由学院党委指派,学院党政领导或系主任(副系主任)分别担任一个本科学生班级的班导师,负责联系并指导该学生班级。
二、班导师工作职责和要求:
1、学习指导: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帮助学生掌握专业学习规律、改进学生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2、考研指导:做好考研动员工作,引导更多学生确立考研目标,帮助学生做好考研规划,并对学生进行考研业务指导,包括选学校、选方向、导师推荐等。
3、科研指导:为学生提供或推荐提供科研创新题目,指导或推荐指导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指导或推荐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竞赛或比赛。
4、职业规划与专业教育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会学生做人做事,鼓励学生通过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培养综合能力,引导学生报考职业资格证书,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情况、专业发展前沿、专业就业前景。
5、班级建设指导:指导班支委进行班风、学风及班级文化建设。
6、具体要求:
⑴全面了解并掌握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违纪违规学生、考研学生等特殊群体,通过个别谈心等方式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教育,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每学期开展个别谈心不少于5人次。
⑵每学年以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座谈会,面对面与每位学生进行交流。
⑶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了解掌握班支委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班支委进行班风、学风和班级文化建设。
⑷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班级专业教育讲座或主题班会。
⑸每学期参加班级活动至少一次。
⑹及时将班级情况反馈给年级辅导员,齐抓共管,形成育人合力。
三、考核:
1、为班导师配备工作记录本,班导师应做好工作记录。每学年末,院党委将对班导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2、班导师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奖的依据。
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
2014年4月9日
【编辑: 】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