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文件
院委[2014]05号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试行)
为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加强寝室“细胞工程”建设,强化寝室细胞功能,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实施党员教师联系本科学生寝室制度。
一、联系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专业背景,由学院党委指派,学院每位党员教师分别担任一个本科学生寝室的室导师,负责联系并指导该学生寝室。非党员教师可自愿申请担任室导师。
二、室导师工作职责和要求:
1、学习指导: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帮助学生掌握专业学习规律、改进学生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2、考研指导:做好考研动员工作,引导更多学生确立考研目标,帮助学生做好考研规划,并对学生进行考研业务指导,包括选学校、选方向、导师推荐等。
3、科研指导:为学生提供或推荐提供科研创新题目,指导或推荐指导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指导或推荐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竞赛或比赛。
4、职业规划与专业教育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会学生做人做事,鼓励学生通过担任学生干部、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方式培养综合能力,引导学生报考职业资格证书,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发展情况、专业发展前沿、专业就业前景。
5、具体要求:
⑴全面了解并掌握寝室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重点关注经济困难、学业困难、心理问题和违纪违规等类型学生,及时给予指导和教育,帮助其解决成长中的困难,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引导其健康成长。
⑵每学期至少以寝室为单位开展三次集体谈心活动,面对面与每位学生进行交流。
⑶每学年与寝室每位学生个别谈心至少一次,深入了解学生需求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每个学生树立学习的远、中、近期目标,做出个人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
⑷积极参加负责联系的学生寝室的各种活动,每学期参加寝室活动至少一次。
⑸及时将寝室同学情况反馈给年级辅导员,齐抓共管,形成育人合力。
三、考核:
1、室导师应做好工作记录,每学年末,学院党委将对室导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2、每学年学院党委将评选15名优秀室导师,并给予400元/人的物质奖励。其中,学院党政领导干部不参与优秀室导师的评定;同等条件下,非党员教师优先评定为优秀室导师。室导师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及其他评优评奖的依据。
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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