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5年
推免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公示
根据教育部2025年推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四川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院制定了《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学生自愿报名,现将申请推免的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进行公示,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6日,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之前,以真实姓名向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办公室以电话、书面的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028-8476610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4年9月4日
附件1:四川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推免学生前三年学业成绩公示.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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