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2023级全日制学生专业调整
拟录取学生公示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制定了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方案,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统一审核、教务处审批,学院于2023年12月2日上午统一组织了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最终有60名申请化学专业调整和1名申请环境工程专业的本科学生考核成绩符合要求,名单见附件。
为确保公开、公平与公正,现将拟接收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2022年12月13日,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日期之前,以真实姓名向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办公室以电话、书面的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028-8476610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3年12月11日
【编辑: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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